假货变脸难逃法眼 华源电气侵犯施耐德商标权被罚11万元

阅读:3998 2019-01-15 15:58:00 来源:中国工商报

“我们的注册商标被人侵权了,请工商部门为我们做主!”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工商局接到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人员的举报,称其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被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侵权。接到举报后,雨花台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在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的加工车间,执法人员发现工人们正在配电柜内安装开关,开关共有6种,皆标有“ShnoidarElectric”字样,其中“Shnoidar”位于上方,“Electric”位于下方。车间内还有一些用于存放开关的包装盒,盒子上也贴着印有“ShnoidarElectric”字样的标签,并标明制造商是施耐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壮士敦道181号。

  随后,执法人员将该批开关上的“ShnoidarElectric”字样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进行了比对。其中,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的商标由上部“Schneider”和下部“Electric”组成,涉案商品标识则将该商标的前4个字母由“Schn”变成“Shn”、第5个字母由“e”成了“o”、最后2个字母由“er”成了“ar”,并把注册商标下方图案中的空心字母由“s”变成了“c”。除此之外,两者在其他组成部分、排列方式及组成结构上均保持一致,给人的整体视觉印象相差无几,如果不仔细辨别,难以区分。

  据悉,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的SchneiderElectric商标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有效期为2009年3月至2019年3月,注册号为G715396,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上的断路器、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电容等。

  由于涉案商品与施耐德G715396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第9类商品为同类商品,涉案商品外包装的颜色和包装装潢与施耐德注册商标商品外包装的颜色和包装装潢近似,涉案商品的合格证、商品标签上标有“施耐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名称,证明商品的生产者在主观上有制造涉案商品与施耐德商品进行混淆的故意,因此雨花台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对涉案物品进行查封,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声称他们只是一家从事配电柜、配电箱生产装配及销售的企业,需要从外地购买开关安装到其生产的配电柜(箱)内进行销售,主观上并没有仿冒施耐德开关的故意。

  然而,执法人员最终查明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属实。该公司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曾销售过施耐德注册商标商品,在明知上述侵权商品与施耐德注册商标商品的价格存在至少两倍差距的情况下仍然购进并销售,且不能提供有关材料来证明涉案商品为自己合法取得。因此,其行为涉嫌侵权。

  最终,雨花台区工商局向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鉴于其仅购进此一批商品,尚未销售即被查获,且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调查,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侵权开关3264个,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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