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说这是假酒,你们有证据吗?凭什么说我这酒是假冒的!”
11月2日上午9时,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一家名烟名酒商店里,面对远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的询问,老板李某情绪非常激动,扯着嗓子大声争辩。
从10月下旬开始,远安县工商局公交分局联合茅台、五粮液、国窖等知名酒厂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品牌白酒市场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摸排,执法人员在这家名烟名酒商店发现了一批涉嫌假冒茅台酒。十几瓶外包装上标注“茅台内供酒”的白酒被执法人员从柜台里搜寻出来在桌子上摆成了一排。
“我们当然有证据!我们厂家根本没有生产过这种茅台内供酒!光看名字就知道有问题。”茅台酒厂工作人员从包里拿出激光识别器,仔细查看酒瓶外包装,“况且,我们茅台酒厂出产的酒,外包装上都有激光防伪标识。”
随后,工作人员向李某出示了技术鉴定书。结论显示:“该送检样品,不是我公司生产(包装)出品,属假冒我公司产品。”
“这批白酒一共有多少箱?最近有消费者买过这种酒吗?”执法人员继续询问道。
铁证如山,李某终于低下头,承认这些白酒是一个朋友前几天去外地旅游时带回来,放在他这里帮忙代售的。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到目前为止一瓶也没有售出。
为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防止证据流失,远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给假茅台贴上了封条,实施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并对李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茅台酒的行为立案查处。